“2021年8月份,我在咱铜川一家实体店买了一辆雅迪牌电动摩托车,买后第三天去交管部门挂牌,但被告知不能办理,这两年又跑了几次都挂不上牌子,我不清楚啥问题导致的,请有关部门帮帮我。”4月13日,市民董女士向记者求助。
这件事让董女士很闹心:“我是在正儿八经的门店购买的电动摩托车,手续、合格证都有,咋就挂不上牌?平时上班、接娃就靠这电动摩托车代步,挂不上牌就上不了路,这跟买了一堆废铁有啥区别!”
记者了解到,2019年9月24日起,我市对符合新国标的电瓶车、电动摩托车实行登记上牌制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属于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根据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的《陕西省电瓶车登记管理规定》,自今年4月1日起,未经注册登记悬挂号牌的电瓶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车管科科长刘顺林介绍:“2021年8月,董女士购买电动摩托车,经交管部门核查车辆《公告》信息,该车暂停公告发布日期是2021年1月20日,《公告》信息过期没有办法进行注册登记,通俗来讲就是车辆上牌的期限过了,不可以进行挂牌。很多商家在售卖车辆时会存在刻意隐瞒消费者相关车辆信息的情形,个别商家还存在违法销售翻新、无资质、加装改造的电动车,消费者购买时需谨慎。”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车管所所长孙静兰解释,机动车注册登记也是有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以下几种情况是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一是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二是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三是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四是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五是机动车的型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不符的;六是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七是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八是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九是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十是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车管所所长孙静兰说:“董女士碰到的这种情况,若能确定购买车辆时该车已经暂停《公告》发布,董女士可以拿着当时买车时的发票、车辆合格证等资料向市场监管或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反映销售商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要求销售门店进行退款或者以旧换新。”
孙静兰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可提前在交管部门或其他专业机构做好咨询工作,通过相关查询软件仔细核对想要购买车辆的外观形状和合格证信息,或者对想要购买的车辆外形和合格证进行拍照留存,前往车管服务窗口可随时咨询和查询相关重要信息。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联合王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4家涉及多品牌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门店进行突击检查,采用实地抽查形式对店内售卖的群众反映多的相关品牌型号车辆进行抽查检查并实车查验。对查出的个别电动三轮摩托车存在违规情形的当场反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同时,要求商家暂停对违规车辆的销售,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正确引导消费者购买合规车辆,提醒消费者及时在交管部门按照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多方位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宣传工作,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详细解读群众关心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问题。大队组织警力深入学校、企业、农村和电动车销售点等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安全行车的宣传活动,讲解电动自行车具体上牌流程、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引导广大车主积极主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正规的销售渠道购买所需车辆;二是在购买车辆后,持合格证、发票、机动车交强险、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尽快前往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三是请勿购买老年代步车等非合规的低速电动车;四是驾驶摩托车需持有摩托车驾驶证,骑乘摩托车请佩戴好安全头盔。(策划:高彧记者:刘冰剑、郭颖、王亮)
“2021年8月份,我在咱铜川一家实体店买了一辆雅迪牌电动摩托车,买后第三天去交管部门挂牌,但被告知不能办理,这两年又跑了几次都挂不上牌子,我不清楚啥原因造成的,请相关部门帮帮我。”4月13日,市民董女士向记者求助。
这件事让董女士很闹心:“我是在正儿八经的门店购买的电动摩托车,手续、合格证都有,咋就挂不上牌?平时上班、接娃就靠这电动摩托车代步,挂不上牌就上不了路,这跟买了一堆废铁有啥区别!”
记者了解到,2019年9月24日起,我市对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实行登记上牌制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属于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根据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的《陕西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自今年4月1日起,未经注册登记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车管科科长刘顺林介绍:“2021年8月,董女士购买电动摩托车,经交管部门核查车辆《公告》信息,该车暂停公告发布日期是2021年1月20日,《公告》信息过期无法进行注册登记,通俗来讲就是车辆上牌的期限过了,不能进行挂牌。很多商家在售卖车辆时会存在刻意隐瞒消费者相关车辆信息的情形,个别商家还存在违法销售翻新、无资质、加装改造的电动车,消费者购买时需谨慎。”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车管所所长孙静兰解释,机动车注册登记也是有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以下几种情况是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一是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二是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三是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四是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五是机动车的型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不符的;六是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七是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八是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九是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十是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车管所所长孙静兰说:“董女士碰到的这种情况,如果能确定购买车辆时该车已经暂停《公告》发布,董女士可以拿着当时买车时的发票、车辆合格证等资料向市场监管或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反映销售商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能要求销售门店进行退款或者以旧换新。”
孙静兰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电动摩托车、电瓶车时可提前在交管部门或其他专业机构做好咨询工作,通过相关查询软件仔细核对想要购买车辆的外观形状和合格证信息,或者对想要购买的车辆外形和合格证进行拍照留存,前往车管服务窗口可随时咨询和查询相关重要信息。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联合王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4家涉及多品牌电瓶车、电动摩托车销售门店进行突击检查,采用实地抽查形式对店内售卖的群众反映多的相关品牌型号车辆进行抽查检查并实车查验。对查出的个别电动三轮摩托车存在违规情形的当场反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处理。同时,要求商家暂停对违规车辆的销售,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或摩托车,正确引导消费者购买合规车辆,提醒消费者及时在交管部门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多方位开展电瓶车登记上牌宣传工作,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详细地理解阅读群众关心的电瓶车登记上牌问题。大队组织警力深入学校、企业、农村和电动车销售点等场所,开展电瓶车上牌、安全行车的宣传活动,讲解电瓶车具体上牌流程、有关政策和需要注意的几点,引导广大车主积极主动办理电瓶车登记注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电动摩托车、电瓶车时,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正规的销售经营渠道购买所需车辆;二是在购买车辆后,持合格证、发票、机动车交强险、个人身份证等有关的资料尽快前往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三是请勿购买老年代步车等非合规的低速电动车;四是驾驶摩托车需持有摩托车驾驶证,骑乘摩托车请佩戴好安全头盔。(策划:高彧记者:刘冰剑、郭颖、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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