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转运设备 项目已由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同意,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1项目内容:置办电动堆垛车、电动平衡重式叉车、电动堆高车、蓄电池前移式叉车各一台。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安排;3.5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前(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记载;3.7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歇业、暂停或撤销招标资历、产业被接收或冻住等状况的;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控股、办理联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包或许未区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4.1出售时刻:2023年 4 月 23 日至2023年 4 月 28 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公休、节假日在外);4.2获取要求:获取人(招标人法人或托付代理人)持: ①《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5.1递送截止时刻:2023年 5 月 17 日09时00分(北京时刻)。6.1开标时刻:2023年 5 月 17 日09时 00 分(北京时刻)6.3逾期送达的或许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承受邮递方法递送招标文件至开标地址,以招标文件抵达签收时刻为准。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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