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高车收购,招标人为山东威海烟草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略:物流配送中心收购叉车AGV三台,包含一台前移式AGV堆高车,两台堆垛AGV堆高车;
2.2、招标规模:物流配送中心AGV堆高车的收购、运送、保管、检验及在质量保证期内产生的任何缺点的修正作业;
2.3、供货期:合同签定后20个作业日内完结设备到货,设备到货后80个作业日内完结设备交给;
3.1、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可以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有才能为本项目供给相关这类的产品及服务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署理商;
3.2、具有十分杰出的商业诺言和健全的财政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能才能;
3.6、招标人未被工商行政办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体系中列入严峻违法失期企业名单;
3.7、招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利害联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控股、办理联系单位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多家子公司,均不得参与同一招标项目招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未经招标人赞同,招标人不能分包给招标人以外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人员。
4.2、凡有意参与本项意图招标单位必定要向招标署理组织供给以下材料获取招标文件:
并将上述有关的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时请写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1、招标文件递送的截止时刻:2023年11月01日14:30,地址:山东富尔工程咨询办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厅(威海市古寨东路315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或许不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收购与招标网、我国收购与招标网、我国招标招标公共服务渠道发布。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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